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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学院开展“树形象、帮群众、创佳绩”争当优秀党员活

 
根据学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,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健康有序开展,取得实际成效,现结合学院实际,在我院共产党员中开展“树形象、帮群众、创佳绩”争当优秀党员活动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活动的指导思想
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“弘扬井冈山精神,促进科学发展”为主题,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为依据,坚持从学院实际出发,改革创新,突出特色务求实效,扎实开展共产党员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。
二、活动的内容
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“树形象、帮群众、创佳绩”活动。
1、树形象。就是树立共产党员先进性形象。主要在善于学习,努力工作,服务群众,遵纪守法,团结和谐五个方面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形象。
2、帮群众。就是在实际行动上、具体事情上践行党的宗旨。主要在学习上,思想上,工作上,生活上帮群众之所需,解群众之所难。
   3、创佳绩。就是带头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。要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方面,科学研究方面,服务社会方面完成学校、学院分配的任务方面,做出突出的成绩。
三、活动安排
1、各党支部要认真进行动员,使“树形象、帮群众、创佳绩”的争先活动在党员队伍当中深入人心。
2、每个党员都要根据自己工作的岗位、职责、特点制定出“树形象、帮群众、创佳绩”的行动方案和工作目标。并以此作出公开的书面承诺,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。
3、承诺书在公示前,党支部书记及科以上干部要经过院党委书面的审查,其余党员要经过党支部书记的审查。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工学院党委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0-9-10

| 发布时间: 2012-06-19 |